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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高度经济增长期曾出现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安全性问题、物价问题、商品成分的虚假问题、欺骗性销售方法问题、公害问题等各种各样的消费者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消费者保护行政体系。
1961年被称为“消费者行政元年”,因为这一年成立了经济企画厅长官的咨询机关“提高国民生活对策审议会”,并于同一年底就“消费者保护应采取的对策的基本方向”进行了咨询。在对这一咨询的议案中提出了行政方针从产业优先转变为消费者优先的问题已迫在眉睫。此后,1966年国民生活审议会提出了“关于消费者保护组织和消费者教育的议案”,提出要强化消费者保护组织和消费者教育。1968年5月设置于总理府的“消费者保护会议”,是以内阁总理大臣为议长,18个相关行政机关的长官为成员组成的,每年召开一次消费者保护会议,确定消费者行政的基本方针和具体的消费者保护政策。成立于1965年的国民生活审议会对于消费者保护等与国民生活的安定和提高相关的政策进行调查和审议,并向内阁总理及相关大臣陈述意见,这个审议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国家级行政机构还有国民生活中心及各省厅中的相关科室,各地方行政机构中也都有消费者行政专管科和消费生活中心。
日本在高度经济增长期内,消费者保护的行政机构设置已形成体系,内容也已基本完备。
日本消费者团体的组织结构 1、 地方消费者组织
地方消费者组织是日本最普遍最基本的消费者组织形式,它们通常是一个街区内的消费者共同组织起来的。入会人少则十几人,多则上百人。由于生活在同一个街区,多数情况下,会员间彼此熟识,因此,组织一般实行一人一票制,由会员选举董事会或负责人。由的消费者组织是由当地政府出资,便由政府指派人担任领导。地方性消费者组织在日本全部消费者组织中占90%以上。
47个都道府县以及市级、郡级都有消费者团体,名称各自不同,有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团体联络会,消费者之会,生活改善小组,生活会,联合妇女会,消费者小组,消费者联络协议会,消费生活研究会,消费者之友,废物再利用之会,等等。其目的和宗旨大都相同,都是向消费者普及正确的消费知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正常交易,提高消费生活。另外,还有许多团体在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运动。
2、 全国性或区域性消费者组织联盟
这是在地方消费者组织的基础上简历起来的消费者组织联盟。它的特点是,由地方消费者组织联合成为全国或区域性消费者组织联盟,即组织的会员不仅是个人,还可是团体,由地方消费者组织的领导作为地方消费者组织的代表参加联盟会议。在这样的消费者组织里通常实行一人一票或一组织一票制的原则,选举理事会成员,并由理事会成员推举会长和副会长,会长组阁任命其他工作人员。
一般地说,联盟型消费者组织是在地方性消费者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基础上,开展规模更大、意义更深远的各项消费者保护工作。
日本的消费者组织大都为民间组织,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的民主决策制。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以及开展活动所筹集,许多组织也得到社会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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