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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摘选) 中国首部温泉旅游地方标准在珠海诞生。昨日,第二届中国温泉旅游高层珠海标准化论坛在珠海御温泉度假村举行,论坛颁布了中国首部温泉旅游地方标准《广东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逾百家质量、旅游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出席了此次盛会,签署并通过了温泉旅游行业公约《珠海宣言》,齐心倡导行业标准,致力中国温泉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珠海市副市长金展扬出席了开幕式。
据了解,中国温泉旅游产业近年来突飞猛进,但温泉旅游却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目前,广东省已占据了全国温泉旅游市场的半壁江山,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500多万人次。广东省目前发现温泉311处,已开发利用130多处,但开采证书齐全的只有33家。
珠海御温泉度假村于2004年初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编写《广东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的课题申请。2005年4月,御温泉成立了标准编写组,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珠海市旅游局密切指导、积极参与,共同起草了中国首部温泉旅游地方标准。
该标准严格规范了温泉旅游水资源运用、服务项目、功能区域与设施、设备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质量监测与持续改进等,并规定沐浴温泉的温度在40摄氏度以上。
据悉,《广东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沐浴温泉的定义:水温高于或等于40摄氏度,含有对人体有益微量元素的地下温热水或出露泉。
●开发和使用温泉资源应取得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应充分了解温泉水资源的水温、泉质、功效等信息,合理运用。
●温泉接待室应设有温泉旅游营业场所示意图、温泉水资源水温、泉质、功效介绍及营业时间、价格等信息公示设施,保证宾客获取相关信息。
●淋浴区应配置洗发水、沐浴露等洗浴用品。应有严格的宾客用品更换、洗涤、消毒制度。浴巾、客服、拖鞋等一客一换。
●沐浴温泉区的必经走道中应设浸脚消毒池。应保持浸脚消毒水的氯含量保持在5毫克/升-10毫克/升,每4小时更换一次。
●室内温泉空间要高,并有通风换气、防存雾滴水功能;出水口处应有明显的温度标识。
●新注入的温泉水应采用自然降温处理,以保持温泉原有水质。
●应制定服务质量监测计划,规定监测项目、方法、频次。应严格执行监测计划并记录,定期进行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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